我的恋爱观
无法理解的恋爱观
从小到大,已经被无数人问过这种问题,“你以后想找个什么样的女朋友?”,“你以后想生几个孩子?”;也被尝试过在一起的女孩子追问过“你到底喜欢我的什么?”,“说说你爱我的点?”……类似这样的问题,我已经快要被问麻木了。
这一切的问题,在我眼里看来,像是资本交换、利益交易。换而言之,便是在考量经济情况,考量共同点,考量外在条件,考量交往途径,甚至单单是年龄、父母看法也可以被纳入他人的考量范围,来考量我的恋爱观,甚至是价值观。为什么说像是资本交换、利益交易,因为这一切背后蕴藏的便是条件与目的。
这就像对爱的绑架,对爱情的绑架,对我个人想法、思维的绑架,并非所有都该牵扯到感情关系之中。亲情与友情(并非单方面利用的伪友情),也几乎没有利益的交织,也不会因为利益的单方面考量就会让这种情感破碎。那么,既然其他的都可以,为什么,在爱情这件事上面,爱就需要一个实际存在的立足点,需要一个或者多个条件呢?如果这些条件单方面的消失,感情还能够像以往一样,继续的延续下去吗?如果能延续下去的,这些立足点也是真是存在的吗?爱,恋,爱情,本不应该因为某些目的而立足,如果因为目的立足,那只是单方面的利用,或者说是,一方利用下的双方交易——这样的也能被称为爱吗?爱是非理性的、不加多虑的、无法抑制的,爱情应该是在爱的基础上更严肃认真、专一,且不影响原本日常的一种跟他人关系的升华。因而,我无法理解别人不喜欢你,你就觉得别人有问题;或是明明知道对方不合适却因为排解寂寞而在一起的;亦或是明明不爱了,却都不想放手,甚至于冷暴力让对方放手来占领道德制高点的。像是只为了组建家庭,亦像只为了繁衍后代,亦像吃软饭、坑钱,亦像为了不被他人乐道、看不起等等原因来恋爱,当本来的目的被满足,感情——准确上是婚姻、表象关系,还会照旧发展吗?或举步不前,亦或支离破碎。这也许就是当今社会大量离婚的、分手的根本原因。
忽然想到,友人Z,今年仅20岁,当时Z甚至还没有20岁,Z家里都想要插手Z的感情生活,今年上旬都想要给Z安排相亲。他来向我诉苦,控诉家里面的种种干预。这件事多少充斥着些许滑稽与荒诞,20岁不到的青年,家里面开始安排相亲,这一切真的是为了Z的幸福吗?幸运的是家母思想开朗,并不会给我安排这些,甚至我以前跟家母开玩笑,说我以后带个男朋友回家共度一生,家母也并非不能接受。出生在一个开明的家庭里,也给我不少思考——相亲到底是为了什么?真如同长辈口中的找到一生的伴侣吗?我觉得这个答案显而易见,搭伙过日子罢了——相亲看重的无非是经济实力、性格这些表象条件,仅仅能够决定两人在生活里面不会有过多矛盾,仅此而已。
将恋爱作为练手的人,他们这种想法我也无法理解。多谈恋爱才能找到合适的人,这种观点本是为了寻找理想另一半而谈,并非是付出真心与他人谈恋爱。找到了,那恭喜,足够幸运。没有找到,我觉得更是常态,最后的归途大概率也是相亲,条件不错,结婚——矛盾少,生老病死;矛盾多,再次失败。
精神只是基础的一部分
当我和友人们谈到过有关恋爱的话题的时,常他们说,一段感情关系不应该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比如在传统的两性关系中,女方常常会要求男方有房有车,这是不合理的。它们认为,感情应该是建立在两个人精神上互相认同的基础上。
但这种说法,恐怕我也无法认同。
他们所说的精神,无非是个人好恶、政治观点、自我认同之类的东西,以这样「看起来高尚一些」的要求为条件的感情,就是伟大的爱情了吗?或许这样的人更可能让你心动,或许你和这样的人慢慢走下去,关系也会非常稳定,但如果遇到什么意外,我不认为你会自主地把 TA 放在第一位,就算你这么做了,我想那也是「道德伦理」告诉你应该做的事情,而非对那个人的情感。
我曾在我的记事本里面记下这段话:
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 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 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 不喜欢怎么也长久不了。 —— 村上 春樹《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我无法道出原因,我只知道,这句话很像我。
我想,两个真心相爱的人,物质与精神的条件都是可以忽视的,不,是从来就不会被考虑的。如果两个人精神上相差太大,我想他们之间根本就不会有火花;如果这样的两个人真的产生了爱,那可能又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又或是一方成全另一方,做出了巨大的让步。
监狱爱情
你记得你第一次对另一个人产生的那种「不一样的感觉」吗?
如果你有过,我想那大概是在学校里,初中或者高中。你会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地盯着 TA 看,TA 转过头时你会感到害羞;两个人靠得很近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想要和对方产生肢体接触;彻夜难眠,抱头痛哭的时候,无论是为了什么,我想你的脑海里都会浮现出 TA 的影子,念叨着“要是 TA 在,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心情崩溃的时候,开始讨厌身边的所有人,只有那个人的身影看起来是那样的温暖;TA 做了什么让你吃醋的事情,尽管你们从未确认关系,但心里却会幼稚地开始和那个人赌气;无论什么时候,再次看到那个人,看到他笑,就会感觉世界上的一切都开始变得美好,自己也开始笑了......
你盯着 TA 看,是因为他貌美如花,英俊潇洒吗?不,我想 TA 可能并不是你们班上最好看的那个人。你想要靠近 TA,是因为 TA 的身材很戳你吗?不,我想 TA 甚至可能有一身的赘肉或是骨瘦如柴。你觉得心情低落的时候,会想找 TA 寻求安慰,是因为和 TA 关系好,还是 TA 情商很高?不,我想你们可能并没有太多的交际;你看到 TA 笑,心情就变好了,是因为 TA 的笑容很甜吗?不,他可能笑起来眼睛都成了一条线,眼角还有鱼尾纹......
你可能常常感受到,TA 或许也在偷偷地看着你,不是因为什么 TA 恰好忘了你一眼而产生的错觉,而是你也感受到,TA 和你在一起,会慌张,会语无伦次,会想要靠近却不愿承认...... 就像你对他的感觉一样。这样的关系,只有你们才知道,可没人想要挑明,一种不知名的恐惧会突然涌上心头。
学校和社会就是你们爱情的监狱,校规和社会的偏见就是你们的罪名,那种恐惧就是让人不敢靠近的守卫。
「监狱爱情」这个词我觉得形容得不能更贴切了,这种感情我也见多了。正是社会对青春期恋爱的偏见与限制,甚至认为「这不是爱情」(当然那些只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的傻逼的确没有过爱情),让那些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人难以理解什么是爱,甚至很多人觉得爱就是「一男一女在一起」,面对那种冲动而又真实的感情,却感到不知所措,不愿承认,不愿前进,又或是一方逃避,留下另一个人的不知所措。于是一代传一代,人们对爱的理解越来越模糊,有些人经历过真实的恋爱感觉,却停滞不前;有些人没体会过这种感情,以失败的婚姻结束自己的一生;有些人没能遇到让自己心动的人,又或许受到「监狱」的影响,忽视了这种情感。
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现代社会中,尤其是老一辈(或是深受老一辈思想影响的人),很多人的恋爱观是残缺的。
恋与爱
两者的区别
在生物学上,爱被定义为有性繁殖动物的繁殖欲望。但随着生物的不断进化,从能通过性爱产生快感的海豚等智慧生物,到通过这种情感建立稳定且亲密的社会关系的人类,爱在人类社会产生了超出欲望的意义。
我认为,「恋」是建立在个体与个体之间生理上的相互吸引上,产生的专一且长期的依恋情感;而「爱」是一个更大的概念,人对父母有爱(亲子之爱),对朋友有爱(友情),对陌生人也可以有爱(博爱),常与「恋」挂钩的爱,是「爱情」,它是在「恋」的基础上,更上一级的情感。
对爱情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我认为,爱情是在与一个人产生「恋」的情感后,认同并接受了这种情感,继而想要和产生「恋」的对象发生更近一步的关系,且将自己长期地托付于对方的,更伟大的情感。恋是冲动的,朦胧的,不确定的;爱情是长期的,自愿的,相互认同的,多了「责任」的元素。
但恋与爱情都具有共通的性质,它们都是真实的、依赖的。
恋可以是单向,单向的恋永远不可能成为爱情,就像同性恋者对异性恋者的感情;爱情一定是双向的,是双方都产生恋之后所确定的「契约性质的」长期关系。爱情与恋也有一层包含关系,爱情之中一定有恋的元素,恋是维系爱情的关键因素,有爱才有恋。爱与恋不会同时产生,恋必定先于爱情产生,但爱情与恋会同时消失,恋消失后,尽管「契约」还存在,但爱情已经消失了。
恋是如何产生的?
像「恋」这样的情感,是受到荷尔蒙和外激素等生理层面因素的影响,一方对另一方或是双方之间产生吸引,产生「悸动」,换言之——「心动」。这种吸引不是纯粹的生理反应,比如,看着屏幕里的小哥哥就发情并不是恋,而是对一个特定而又固定的个体产生专一而又难以转移或是改变的依恋。再举个例子,你看到拉里·斯科特可能会激动地跳起来,如果可以的话,你可能还会上前触摸他的肌肉,但这种感觉,和你与你喜欢的人之间产生的无意的肢体碰撞是完全不一样的。
从我现有的认知来说,我无法完全解释恋是怎么形成的,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吧。
爱情是如何产生且持续的?
爱情是双方在相互依恋的基础上,相互认同,相互接受而定下的无形的「契约」,但这种「契约」并不是爱情本身,它只是爱情的一个关键因素。因为爱情是具有责任性的,双方需要忠诚,并在为对方留下一定的空间的基础上,产生亲密关系。我们可以用一个等式来简单地表示爱情的形成:
爱情=双向的恋+互相认同+契约+亲密关系
只要这些因素还存在,爱情就能持续下去。
当有一方出轨时,契约就被打破了,除非两者之前还存在恋,否则爱情就难以持续;当两者的亲密关系被打破,通常此时的恋也消失了,爱情也没办法持续;当双方不再相互认同,如对方的政治观点与自己不符之类的原因,除非两者之间还存在恋,那么爱情也难以持续下去......
在各种情况下,恋都是关键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前面这些情况,我的表述都是「除非存在恋...难以持续...」,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恋是爱情的催化剂而不是稳定剂,恋或许能让剩下的三个因素重建,但它也有不能发挥作用的时候,例如有些时候,出轨就是不能原谅的事情,无论双方是否存在恋。
恋与爱的外在因素
恋的外在因素是难以探知的,我们总是难以知道我们为什么喜欢上一个人,理由总是很模糊。这就对了,因为真正的喜欢是无法道出原因的。
但恋的确有外在因素限制,这种因素是无形的,不是我们根据这些因素来主观地决定是否喜欢一个人,而是由这些因素来限制我们是否能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同性恋者不能喜欢上异性一样,不是同性恋者决定不让自己喜欢上异性,而是对异性有生理上的排斥。
爱情的外在因素和恋不一样,它是建立在恋之上的,而爱情还需要满足互相认同、契约、亲密关系的条件。这些因素是十分广泛,不可计量的,例如父母不支持、社会的偏见等,就可能让「契约」这一条件无法被满足。爱情的外在因素决定它的四个条件能否被满足。
恋与爱的外在因素互相作用,让现代社会的爱情难以形成,充满着跌宕起伏。
虚假的恋爱
没错,说的就是那些十五十六岁觉得谈恋爱很了不起就随便找个人在一起的傻逼们。
这样的感情不会发展成爱情,因为这其中不存在恋(当然,除非这俩傻逼真的一不小心就心动了),更逃不过社会对「早恋」的各种偏见。若是真爱,这些因素都是可以克服的;若不是,在小心翼翼中,谈着一段没有心动的恋爱,不知道有什么意思。
性欲望与恋
这里我要说的「性欲望」不是从字面意思上理解的「性欲」,而是对性吸引力强的,自己所偏好性别的个体或多个个体产生的「躁动」。
举两个例子:经常约炮的人之间不一定有「恋」,TA 们之所以经常一起做“那些事情”,是因为双方相互的「性欲望」;恶心的恋童癖对幼童也不会有恋,TA 们之所以看到小孩子会性欲高涨,是因为它们觉得小孩子更有性吸引力,对其有更强的「性欲望」。
性行为也是建立在「性欲望」上的,但恋不是,我只能说,性欲望是维持「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为人本身是有性繁殖生物,生理结构决定了人的天性。
「性欲望」是一个相对概念,对于不同的人,TA 们对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偏好,不同的人对 TA 们的性吸引力不同。对一个人产生「恋」也不一定是因为对其的「性欲望」最强,这不是绝对的。
总结
性欲望促进且一定程度上决定恋的形成,恋是无法控制的,双向的恋会发展成爱情,这其中需要契约、认同、亲密关系的共同作用,爱是具有责任性的。
我对恋爱的看法是:无法接受快餐式爱情,更偏向柏拉图式爱情,家庭这些东西都是虚的,思想要在一个维度上。余生太长了,我无法想象和一个不喜欢的人相处下去,无论三十还是四十,我也不会向现实妥协,找不到的话我就一个人自己过下去。恋爱不会多,因为恋爱不是两个人在一起就可以了,它是两个人之间长期且稳定的吸引力;恋爱不该有目标和条件,因为爱是无条件的,恋是冲动,不可控制的;恋爱是双方获利的,它给恋爱双方都带来了幸福。同时,婚姻孩子都只是爱情的附加品,因为爱而在一起,不结婚也没关系;其次没有爱情的婚姻,其实也是身心的双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