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无数人问我:『你以后想找个什么样的女朋友?』『你以后想生几个孩子?』也曾有女孩执着追问:『你到底喜欢我的什么?』『说说你爱我的点?』这些问题如潮水般涌来,我几乎要被问得麻木了。
在我眼中,这些问题背后藏着一套冰冷的计算逻辑——像是资本交换,又像是利益交易。人们似乎在用各种标准来衡量:经济状况、共同兴趣、外在条件、相识途径,甚至连年龄和父母看法都成了考量恋爱观乃至价值观的砝码。这一切的核心,无非是条件与目的的博弈。
这何尝不是对爱的绑架?对爱情的异化?对我独立思考的束缚?亲情与真挚的友情中,很少掺杂利益的计算,也不会因为单方面的利益考量而轻易破碎。那么,为何独独在爱情这里,就需要一个或多个实际存在的立足点呢?如果这些条件某天消失,感情还能如初延续吗?若能延续,这些所谓的立足点又是否真实存在?
爱,本不应因某种目的而存在。若因目的而结合,那不过是单方面的利用,或是双方的利益交易——这样的关系,真能称之为爱吗?爱应该是非理性的、不加多虑的、无法抑制的冲动。爱情则是在爱的基础上更严肃认真、专一,且不影响日常生活的升华。正因如此,我无法理解那些:别人不喜欢你,就觉得别人有问题;明知不合适却因排解寂寞而在一起;明明不爱了却不愿放手,甚至用冷暴力逼对方离开来占领道德制高点的行为。
这些恋爱,仿佛只为了组建家庭,或只为繁衍后代,或为吃软饭、坑钱,或为不被他人议论——当初始目的达成后,感情(更准确说是婚姻或表面关系)还能继续吗?结果往往是停滞不前或支离破碎。这或许正是当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深层原因。
想起友人Z,年仅20岁,家里竟已开始安排相亲。他来向我诉苦,控诉家人的种种干预。这件事充满荒诞——一个不到20岁的青年,被安排相亲,这真是为了他的幸福吗?幸运的是,我母亲思想开明,从不干涉我的感情选择。我曾开玩笑说以后可能带个男朋友回家共度一生,她也能接受。出生在这样开明的家庭,让我不断思考:相亲究竟是为了什么?真如长辈所说『找到一生伴侣』吗?答案或许显而易见——不过是搭伙过日子罢了。相亲看重的经济实力、性格等表象条件,最多只能确保两人生活少些矛盾,仅此而已。
那些将恋爱作为『练手』的人,我也无法理解。『多谈恋爱才能找到合适的人』——这种观点本是为了寻找理想另一半而谈,却并非付出真心。找到了,是幸运;没找到,才是常态。最终的归宿大概率还是相亲:条件合适就结婚,矛盾少就相伴到老,矛盾多就再次失败。
与友人讨论恋爱时,他们常说感情不应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比如传统两性关系中,女方要求男方有房有车是不合理的。他们认为,感情应建立在精神互相认同的基础上。
但这种说法,我同样无法完全认同。
他们所说的『精神』,无非是个人好恶、政治观点、自我认同等。以这些『看似高尚』的要求为条件的感情,就是伟大的爱情了吗?或许这样的人更让你心动,关系也可能更稳定,但若遇到意外,我不认为你会自主地将对方放在第一位。即使这么做了,恐怕也是『道德伦理』告诉你应该如此,而非出于对那个人的真实情感。
我在记事本中记下村上春树在《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中的话:
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 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 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 不喜欢怎么也长久不了。
我无法道出具体原因,只觉得这句话很像我的心声。
我想,两个真心相爱的人,物质与精神的条件都是可以忽视的——不,是从来就不会被考虑的。如果两人精神层面相差太大,根本不会产生火花;若这样的两人真的产生了爱,那可能是个悲惨的爱情故事,或是一方为另一方做出巨大让步。
还记得第一次对某个人产生『不一样的感觉』吗?
如果有过,大概是在学校里——初中或高中。你会偷偷盯着TA看,TA转头时你会害羞;两人靠近时,会不自觉地想要肢体接触;彻夜难眠或抱头痛哭时,无论为了什么,脑海里都会浮现TA的身影,念叨着『要是TA在,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心情崩溃时,开始讨厌身边所有人,唯独那个人的身影显得温暖;TA做了让你吃醋的事,尽管从未确认关系,心里却幼稚地开始赌气;无论何时,再次看到TA笑,就觉得世界变得美好,自己也跟着笑了......
你盯着TA看,是因为TA貌美如花、英俊潇洒吗?不,TA可能并不是班上最好看的。你想靠近TA,是因为TA的身材符合你的审美吗?不,TA甚至可能有一身赘肉或骨瘦如柴。你心情低落时想找TA安慰,是因为关系好或TA情商高吗?不,你们可能并无太多交集;你看到TA笑就心情变好,是因为TA笑容很甜吗?不,TA可能笑起来眼睛成一条线,眼角还有鱼尾纹......
你常感觉TA也在偷偷看你,不是错觉,而是感受到TA和你在一起时会慌张、语无伦次、想靠近却不愿承认......就像你对TA的感觉。这种关系只有你们知道,却没人挑明,一种无名的恐惧总在心头萦绕。
学校和社会就是你们爱情的监狱,校规和社会偏见就是罪名,那种恐惧就是让人不敢靠近的守卫。
『监狱爱情』这个词再贴切不过。正是社会对青春期恋爱的偏见与限制,甚至认为『这不是爱情』(当然那些只为在一起而在一起的确实没有爱情),让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人难以理解什么是爱。很多人觉得爱就是『一男一女在一起』,面对那种冲动而真实的感情,却不知所措:不愿承认,不愿前进,或一方逃避,留下另一方的茫然。于是一代传一代,人们对爱的理解越来越模糊。有些人经历过真实的恋爱感觉,却停滞不前;有些人没体会过这种感情,以失败婚姻结束一生;有些人没遇到让自己心动的人,或因『监狱』影响,忽视了这种情感。
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现代社会中,尤其是老一辈(或深受其思想影响的人),很多人的恋爱观是残缺的。
生物学将爱定义为有性繁殖动物的繁殖欲望。但随着进化,从通过性爱产生快感的海豚等智慧生物,到通过情感建立稳定亲密社会关系的人类,爱在人类社会获得了超越欲望的意义。
我认为,『恋』是建立在个体间生理相互吸引上,产生的专一且长期的依恋情感;而『爱』是更大的概念——对父母有爱(亲子之爱),对朋友有爱(友情),对陌生人也有爱(博爱)。常与『恋』挂钩的爱是『爱情』,它是在『恋』的基础上更上一级的情感。
深入探讨爱情,我认为是在与一个人产生『恋』的情感后,认同并接受这种情感,继而想要与对方建立更近一步的关系,并愿意长期托付于对方的更伟大情感。恋是冲动的、朦胧的、不确定的;爱情是长期的、自愿的、相互认同的,多了『责任』的元素。
但恋与爱情都有共通的性质:它们都是真实的、依赖的。
恋可以是单向的,但单向的恋永远成不了爱情,就像同性恋者对异性恋者的感情;爱情一定是双向的,是双方都产生恋后确定的『契约性质』的长期关系。爱情包含恋的元素,恋是维系爱情的关键因素,有爱才有恋。爱与恋不会同时产生——恋必定先于爱情产生,但爱情与恋会同时消失。恋消失后,尽管『契约』还在,但爱情已经不复存在。
『恋』这样的情感,受荷尔蒙和外激素等生理因素影响,一方对另一方或双方相互产生吸引,产生『悸动』,即『心动』。这种吸引不是纯粹的生理反应(比如看着屏幕里的人就兴奋并不是恋),而是对特定且固定的个体产生专一、难以转移或改变的依恋。再举个例子,你看到偶像可能会激动不已,甚至想触摸他,但这种感觉,与和喜欢的人无意间肢体碰撞的感觉完全不同。
以我现有的认知,无法完全解释恋的形成。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吧。
爱情是双方在相互依恋的基础上,相互认同、相互接受而定下的无形『契约』。但这种『契约』并非爱情本身,只是爱情的一个关键因素。因为爱情具有责任性,双方需要忠诚,并在为对方留出一定空间的基础上建立亲密关系。我们可以用一个等式简单表示爱情的形成:
只要这些因素还存在,爱情就能持续。
当一方出轨时,契约就被打破了,除非两人之间还存在恋,否则爱情难以持续;当亲密关系被打破,通常此时的恋也消失了,爱情也无法持续;当双方不再相互认同(如政治观点不符),除非还存在恋,否则爱情也难以持续......
在各种情况下,恋都是关键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前面这些情况,我的表述都是『除非存在恋...难以持续...』,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恋是爱情的催化剂而非稳定剂,恋或许能让剩余三个因素重建,但也有不能发挥作用的时候,比如有些出轨就是不可原谅的,无论双方是否存在恋。
恋的外在因素难以探知,我们总说不清为什么喜欢一个人,理由总是模糊的——这就对了,因为真正的喜欢是无法道出原因的。
但恋的确有外在因素限制,这种因素是无形的。不是我们根据这些因素主观决定是否喜欢一个人,而是这些因素限制我们能否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同性恋者不能喜欢上异性——不是他们决定不喜欢异性,而是生理上对异性有排斥。
爱情的外在因素与恋不同,它建立在恋之上,还需要满足互相认同、契约、亲密关系的条件。这些因素十分广泛且不可计量,例如父母不支持、社会偏见等,都可能让『契约』这一条件无法满足。爱情的外在因素决定其四个条件能否被满足。
恋与爱的外在因素互相作用,让现代社会的爱情难以形成,充满跌宕起伏。
说的就是那些十五六岁觉得谈恋爱很了不起就随便找个人在一起的。
这样的感情不会发展成爱情,因为其中不存在恋(除非这两人真的一不小心心动了),更逃不过社会对『早恋』的偏见。若是真爱,这些因素都可以克服;若不是,在小心翼翼中谈着没有心动的恋爱,不知有何意义。
这里说的『性欲望』不是字面意义的『性欲』,而是对性吸引力强的、自己所偏好性别的个体或多个个体产生的『躁动』。
举两个例子:经常约炮的人之间不一定有『恋』,他们之所以经常一起,是因为相互的『性欲望』;恶心的恋童癖对幼童也不会有恋,他们之所以看到小孩子性欲高涨,是因为觉得小孩子更有性吸引力,对其有更强的『性欲望』。
性行为建立在『性欲望』上,但恋不是。我只能说,性欲望是维持『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为人本身是有性繁殖生物,生理结构决定了天性。
『性欲望』是相对概念,不同的人对不同的群体有不同偏好,不同的人对他们的性吸引力不同。对一个人产生『恋』也不一定是因为对其的『性欲望』最强,这不是绝对的。
性欲望促进且一定程度上决定恋的形成,恋是无法控制的,双向的恋会发展成爱情,这其中需要契约、认同、亲密关系的共同作用,爱是具有责任性的。
我对恋爱的看法是:无法接受快餐式爱情,更偏向柏拉图式爱情,家庭这些东西都是虚的,思想要在一个维度上。余生太长了,我无法想象和一个不喜欢的人相处下去,无论三十还是四十,我也不会向现实妥协,找不到的话我就一个人自己过下去。
恋爱不会多,因为恋爱不是两个人在一起就可以了,它是两个人之间长期且稳定的吸引力;恋爱不该有目标和条件,因为爱是无条件的,恋是冲动,不可控制的;恋爱是双方获利的,它给恋爱双方都带来了幸福。
同时,婚姻孩子都只是爱情的附加品,因为爱而在一起,不结婚也没关系;其次没有爱情的婚姻,其实也是身心的双重折磨。
在一切都可被量化的时代,或许我们更需要守护那些无法被计算、无法被解释的情感——因为正是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动瞬间,构成了爱情最珍贵的本质。
爱情 = 双向的恋 + 互相认同 + 契约 + 亲密关系